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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.捐赠协议签署已完成,捐赠款项已到账。
1.项目执行单位明确项目负责人、经办人,填写立项表。所有已确定执行单位的项目均为限定性项目,请选择《限定性项目立项备案表》。点击项目管理材料下载。
2.项目有以下情形的,在实施前应制定《项目实施管理办法》,并与立项表同时提交:
A. 协议金额500万元以上的捐赠项目;
B. 捐赠协议中没有明确的捐赠资金使用安排的(如学院发展类项目);
C.项目受益单位跨多个学院、部处的。
3.填写电子版立项表后,请联系基金会项目部进行审定。
4.审定通过后,立项表需经单位财务负责人(一般为单位负责人)签章确认,并由执行单位加盖公章。
5.将已签章确认的立项表及项目实施管理办法提交至基金会项目部,完成立项流程。
联系人:张芯茹,联系电话:62737929
地址: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17号中国农业大学东校区六号楼103
西校区服务:每周四下午14:00-16:00(主楼1层服务大厅A厅3号窗口) 闵老师